博士生培养的两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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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研究生教育肩负着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知识生产的双重使命,对于国家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以及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年7月29日召开的首次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



今年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的召开,充分显示了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视。我们重视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通常基于两种诉求。一种是为了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为了科技前沿知识,为了科学研究事业,另一种是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治理水平而做贡献。就是说,一种诉求注重科学理论、科学与技术目标,培养学术型人才,另一种则注重经济社会和政治的目标,培养应用型的人才。正如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长杨卫院士所说:“研究生教育既要追求学术卓越,也要面向国家利益、国家需求”。虽说两种诉求并不矛盾,而且相互关联,但两种目标毕竟有所不同,其差异值得重视。

博士生培养不仅指向两种不同的目标,同时也意味着两种不同的培养方式,两种不同的知识结构,两种不同的目标群体,两种不同的就业去向,两种不同的质量评价标准。面对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博士生,我们一直坚持“既要-也要”的做法。但是,既然两类博士生的培养存在有如此大的差异,为什么要将二者放在一起培养,而且由同一所大学、同一批教师来培养?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博士毕业生去各种事业、企业和服务部门就业,我们的博士生培养也在注重学术训练的同时,不断强调所谓“就业能力”的培养,但是这些要求能够与学术的标准结合起来吗?两种不同的博士生培养要求能否并行不悖?

博士生培养的两种逻辑

虽然在制度上,两种不同类型的博士生培养有着不同的培养方式、不同的质量标准,但是在同一个机构中,同一个学科点中,在同一名导师身上,这些制度上的规定真的能够落实吗?两种不同的培养目标在日常的培养过程中难道不会发生冲突吗?导师们在培养学术型博士时,还必须考虑(科研之外)相应的职业实践知识与能力,这有助于提高学术型博士的培养水平吗?

在我们的博士生教育发展初期,对学术型和专业型博士生不加区分,将理论型和应用型博士生教育放在一起,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随着博士生规模的扩大,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两种类型博士生教育的目标冲突则日渐凸显。作为培养单位,同时追求两个目标,势必会相互掣肘,甚至会相互抵消。两种培养目标虽然有其共性,但差异也是明显的,大学既要前者,也要后者。这种“既要—也要”的模式难免会影响到教学和培养任务的明确性,给教师和学生的工作和学习目标带来不确定性,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升。

这里所说的博士生培养的两种路径,不仅指学术型和专业型博士的区别,其实在传统的学术型博士生培养中,同样面临这两种逻辑的问题。由于大量的学术型博士生在毕业后不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会进入到一些实践性的工作领域。所以市场或者用人单位的呼声,也在影响着我们学术型博士的培养。诸多的学术型博士生培养单位也开始认真地考虑如何让自己的博士毕业生更符合用人单位的需求,而不是仅仅关注学术的培养标准。

从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来看,功能的分化是一个普遍性的规律。近两百年高等教育的一部发展史,其实就是高等教育分化的过程,高等教育不断地在层次上和类型上进行分化。而这种分化显然就是为了更好地、更精准地进行人才培养。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进一步的功能分化也势在必行。硕士生培养的目标已经日渐明晰,即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正在转向专业型和过渡性研究生教育,而在博士生教育中,学术型和专业型、理论型和应用型博士生培养分界尚不清晰。所以博士生教育面临两种不同的取向,一方面要追求学术的目标,追求世界一流的目标,另一方面却要追求社会效益,满足社会的实际需求。

博士培养单位,或者说博士生导师们的核心资源无非是专业的知识,导师们通常都是按照专业知识的路径来培养博士生的,任何超出专业知识范围的培养要求都是难以落实的。就是说,让他们按照与其专业知识相一致的培养目标进行博士生培养,这是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期望导师们超越他们的知识和能力范围,去培养博士生的“可迁移能力”或“就业能力”“职业实践能力”都是不现实的。而培养应用型或专业型博士生的导师,则应该具备相应的实践经验或者专门的培训,否则很难培养出高水平的专业型博士生。

博士生培养两种目标的冲突,其实是两种逻辑的冲突。我们应当遵循人才培养的分化原则,放弃“既要-也要”的思路,对博士生教育进行进一步的功能区分,沿着两种不同的博士生培养逻辑重塑我们的博士生培养制度。任何一种培养制度只有确立明确的培养目标和明确的培养标准,才会有质量。

如果我们接受这种功能区分的原则,就应当重新考虑博士生培养模式,明确两种不同的博士生培养路径。比如,第一,可以从院校的角度出发,对院校进行适当的分工,以学术为主的大学集中从事学术型博士生的培养,不培养或少量培养专业型博士生,而培养专业博士的大学应当集中培养专业型博士。第二,或者从院系的分工视角出发,将学术型和应用型博士生培养安排在不同类型的院系之中,参照美国的做法,设置类似文理学院及专业学院的学院。第三,贯彻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原则,国家重点支持学术和基础学科的博士生培养,而且控制规模,而专业和应用型博士生教育则主要依靠行业、企业和市场,可以按照实际的需求而继续扩大规模。当然,在有些学科中,两种逻辑或许不是很清晰,难以明确划界。在实际操作中,应该视学科专业的情况而应对,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

总之,为了进一步提升博士生培养的质量,可以遵循功能分工的原则,将两类博士生培养相对分离,各自明确其目标,各行其道,各自按照自身的特点进行培养。一句话,让学术型博士生的培养更突出学术,让应用型的博士生培养更贴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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