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1)

学术资讯 admin 浏览

小编:公文写作是公文处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保证公文效力及质量的前提和关键。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写作过程具有一些特殊的规律性。因此,要写好公文,除了必须遵从诸如文通

公文写作是公文处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保证公文效力及质量的前提和关键。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写作过程具有一些特殊的规律性。因此,要写好公文,除了必须遵从诸如文通字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观点与材料统一等文章写作通则之外,还必须遵循下列一些基本要求。

一、公文写作的主旨

公文写作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或阐明起草发布者的主张、观点、意图,或下达指示、传达政策、通知事项,或传递信息、交流情况、总结经验。这种目的性就是公文的主旨。这就是说,公文的主旨就是起草发布者的写作意图、主要观点、基本主张、政治倾向、政策期求和公务活动的行为意向。它是客观的社会生活与写作主体的主观思想和意图相结合的产物。

对于主旨,历来有多种叫法。有的把主旨称为“主题”,有的称为“主脑”,有的称为“立意”,有的称为“意旨”。尽管叫法不一,但大意基本相同,它在公文中发挥着统帅的作用,是文章的灵魂。

主旨既然是公文的统帅和灵魂,确立好主旨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公文主旨的确立有如下一些要求。

(一)主旨要正确,忌偏离。正确和准确是公文主旨的生命线,也是保证公文主旨得以确立的首要标准和基本要求。对公文来说,主旨正确和准确就是要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符合科学原则,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遵循事物本身和社会发展规律。这些是判断检验公文主旨正确与否的基本标准。主旨正确和准确,能给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以宣传教育作用,并能推动各项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进,有利于国家建设的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反之,如果主旨偏离了上述轨道,不但会给各项工作造成损失,也会使各级干部和人民群众没有辨别是非的准绳。

(二)主旨要鲜明,忌模糊。公文主旨必须旗帜鲜明、是非清楚。旗帜鲜明就是说思想和观点要明确清晰,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允许什么、禁止什么,该怎么办,办到什么程度等,都表达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沟通信息,反映情况,也都要交代得一清二楚。鲜明的主旨体现了起草发布者认识客观事物的透彻性,对行文目的有清晰的把握和坚定的信念。

反之,如果主旨不鲜明,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空话、套话、概念一大堆,就会使公文在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中产生理解上的偏差,影响或贻误问题的及时解决。公文的特点决定它不能像文学那样讲求含蓄、委婉和多义。

(三)主旨要集中,忌分散。主旨集中就是要求一篇公文只能有一个中心、一个主旨,也就是说要一文一旨,即一篇公文要集中表达一个意思,提出和解决一个问题。即使篇幅较长的公文,也要以一个主旨贯穿全篇。这就犹如议论文中只能有一个总论点或主论点,其他分论点都是从属于并围绕着总论点或主论点。只有这样,一篇公文才能达到和谐有机的统一。这就要求起草发布者善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击中问题的实质和要害,分析问题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反之,如果主旨分散,出现多中心、多主旨,不仅容易产生歧义,还会与公文内涵背道而驰,由此会陷入无中心、无主旨、杂乱无章的尴尬局面。

(四)主旨要深刻,忌肤浅。公文主旨深刻,是指能透过一般的现象和问题,揭示出问题的实质和要害。做到“见人所未见,发人所未发”,写出“人人心中皆有,个个笔下惧无”的意思和观点来。怎样才能使主旨深刻呢?这就要求公文起草发布者必须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认真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令法规,还要学会用全面、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只有做到这些,才能高屋建瓴地把握客观事物的深层内涵,最终透过事物的表象触及事物的实质。

反之,如果认识肤浅、以偏概全,只看到事物的表层,看不到事物的实质,这样的公文不仅淡而无味,而且丝毫没有价值。

(五)主旨要直陈,忌隐晦。公文的主旨需要直陈文中,力求做到明白凸显。显示主旨的方法各异,大致有四种不同的方式:

一是标题揭旨,相当多的公文在标题中就写明了公文的中心思想。标题犹如文章的眼睛,俗话说“看报先看题”,对于公文来说,是同样的道理。标题要表达的思想鲜明醒目,一下子就能吸引住人的眼球。

二是开宗明义,即公文的第一句话就直接阐述意义、主张和基本观点。这和新闻中的导语是一个道理,导语往往第一句话就点出要表达的东西。

三是引出主旨,公文先陈述制发文件的背景、缘由,然后引出要表达的中心思想、行文目的等。

四是提纲挈领,分层展开。公文在开端处先作出结论性的一句话,然后划层点题,分段设题,先总后分,综合起来就是公文的中心思想。

反之,如果行文隐晦,含蓄蕴藉,藏藏掖掖,拐弯抹角,让人不得要领,不知所云,公文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二、公文写作的结构

公文的结构是指其内容的组织和构造,它必须紧紧围绕主旨,并根据主旨的需要,合理地安排和展开材料,做到主次分明、条理清晰、有张有序、有头有尾地组合连缀起来,统一在一定结构形态中,使制发的公文做到言之有理、言之有序。

结构可以说是文章的“框架”,或者说是文章的“布局”,也可以说是文章的“谋篇”。不论是何种叫法,它都是公文内容组织和衔接好的关键。公文的结构分为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形式结构,即公文的开头、主体、结尾。内容结构,则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也有人把公文的结构分为外在结构和内在结构。外在结构,指公文的文面格式、版记格式等,它的位置、称谓有严格的规定,不允许擅自更改变动。内在结构,指公文的正文内容安排,即开头、结尾、层次、段落、过渡、照应等。

下面着重谈谈对公文形式结构(内在结构)的一些要求。

(一)结构要完整有序。一篇合格的公文,其框架必须开头、主体、结尾齐备,缺一不可。没有开头会显得突兀,缺少开头的事由,主体就缺乏依据,没有主体就不成为公文,没有结尾文章就像断了气。公文与新闻不同,以消息为例,需要开头有导语,必须有主体,结尾可有可无,有时硬加上结尾,犹如画蛇添足。消息中的简讯没有开头,没有结尾,只有主体。公文强调开头、主体、结尾三位一体,不能残缺不全。

公文表达的主旨要为人们接受,必须符合人们思维活动的规律:由开端到结尾,由总到分,由远到近,由局部到整体,由特殊到普遍,由原因到结果,由过去到现在,这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无论按照哪种顺序表达公文的思想,总是要有条理地排列,忌忽远忽近、忽主忽从、忽点忽面、忽果忽因,这样势必造成思维不清,结构凌乱。

(二)结构要连贯顺畅。公文在逻辑结构上,起承转合要做到连贯自然、衔接紧密、过渡合理。公文不可能都是三段式,一段开头、一段主体、一段结尾。有的公文主题内容丰富,需要有若干个段落、若干个层次,在这些段落和层次之间,文气要一气呵成,不能出现断气。这就要求在写作时做到思路畅通、语意连贯、井然有序、浑然一体,防止上下文语意断止、无故跳跃和互相对立的现象出现。

公文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分几部分内容来写,先后顺序如何安排,反映到文字上即是行文的段落和层次。划分段落和层次是使行文线索清楚、条分缕析的重要手段。如何安排层次有一些规律可循,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1.并列式。即将全文内容划分成若干层次,每一层次之间是并列关系。

一般写公务的公文,有时反映的是横向的、静态的情况,各部分相互之间无紧密联系,独立性强,共同为说明主旨服务,不能随意省略某一部分。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概括面广,条理性强。指示性通知、奖惩性通报、工作计划、调查报告、综合报告等文种,常用这种结构形式。

2.递进式。即按事物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发展顺序安排层次,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逐步递进。一般写公务的公文,有时反映纵向动态的过程或者事理,各部分内容层层递进,每一部分也不可缺少,前后有一定的关系,顺序也不能随意颠倒。这种方法的好处是逻辑严密,能说明问题。例行报告、情况通报、工作总结等文种常用这种结构形式。

3.贯通式。也叫时序式。即按事情发展进程、时间推移安排层次。各层次之间虽有先后顺序,但浑然贯通,连成一体。情况报告、事故报告、专题报告等文种,常用此种结构形式。

4.总分式。即先总说,后分说,由总到分,相互映衬,珠联璧合。也可以先分说,后总说。这种方式使全文析理入微,眉目清楚。

(三)结构要严密周全。公文要服务于社会实践,解决社会实践中的各种问题,而一切社会实践又都是遵循着客观规律来进行的,这种客观规律要在公文中得以较好的体现,就必须注意结构的安排。因为好的结构会使文章富有条理性和逻辑性,这种条理性和逻辑性直接反映着事物发展的秩序与规律。所以,公文一定要做到符合其内在逻辑关系。因此,公文中不能出现前后矛盾、互不搭界、逻辑混乱。在逻辑关系上,必然要有因有果、有主有次,或表里关系,或并列关系。只要符合逻辑关系,符合正常思维,文章就能达到严密性的要求。

按照上述原则所形成的公文,才能做到完整、统一、严谨、自然,即精确细密、顺理成章、匀称饱满、通篇和谐,很好地表达公文的主旨。

(四)结构要过渡照应。过渡就是段落、层次的衔接和转换,在上下文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穿针引线的作用。过渡运用得当,会使全文脉络贯通,气韵流动,自然顺畅。一般是内容转换时需要过渡,或者由总括到分述之间需要过渡。

1.过渡的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1)词语过渡(过渡词)。即用一些具有连接作用的关联词语进行过渡,如“于是”“但是”“就”“因此”“总之”“所以”“然而”“可是”“其实”“相反”“由此可见”“由此观之”“综上所述”等。

(2)句子过渡(过渡句)。即用一句话将上下文连接起来,如通报文种,常用“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作为通报缘由转向通报事项的固定性过渡句。

(3)段落过渡(过渡段)。即用一段话将上下文内容连接起来,将过渡句提出来单设一个自然段,一般用在较长的公文中表示内容的明显转换。照应亦称伏应,是指文章的前后、上下内容要相互呼应。前有因,后有果;既有源,又有流;前后呼应,关系紧密,给人以完整、紧凑之感。

2.照应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

(1)首尾照应。或称“首尾呼应”“前呼后应”“前后照应”。即指文章开头所提问题,在结尾时应作出交代,做到首尾圆合,浑然一体。它可使行文结构严谨,天衣无缝,令人无懈可击。

(2)题文照应。或称“照应题目”。即文章所述内容要与标题吻合,紧紧围绕标题进行叙述,做到题文相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不分离。它可使文章主旨鲜明,内容集中,更好地发挥公文应有的作用。

(3)观点照应。即文章的分论点虽散落在全文中,却时时处处与总论点互相照应,万变不离其宗,分论点是为总论点服务的,总论点与分论点之间,分论点与分论点之间,不能自相矛盾,不能前后相悖,它们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三、公文写作的标题

标题是公文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篇内容的“眼睛”和“纲目”,具有揭示全文主旨、统揽全篇的作用。因此,做好公文的标题,会起到纲举目张,吸引眼球的效果。公文的标题制作,与其他文体的标题不同,它有特定的规范要求。在有关公文格式的新《国家标准》中,对标题的字号、位置、排列等有严格的规定:“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下面介绍标题的几种结构形态。

(一)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关于公文标题的结构形态,在新《条例》中也有说明:“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这是公文最常见、最基本的标题构成方式。例如下面的一些标题。

案例1

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粮食工作的通知

案例2

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当前网址:http://www.paperaa.com/news/536.html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