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加强诚信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抽检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学士学位论文抽检操作手册(201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学校已购买往届论文的学生可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毕业申请,按规定时间到学习中心完成答辩,不参与答辩者将取消其答辩资格。各二级学院及教务处负责本系统使用管理,并依照教务处的管理要求进行自动化运行;教务处对本学期学分课程考核、毕业论文指导记录等材料做了具体安排处理,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使用管理手续。第三条学生毕业论文是人才培养计划中一个重要环节,是整个本科教学的最后阶段程序。为充分体现我校“2+3”教育的基本精神、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基本要求,学院组织学生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开题报告、中期检査、中期检查和论文评阅等环节。首先,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有专门的指导老师给2-3名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初稿,以供学生修改。其次,毕业论文撰写应采用学员陈述表或学员张贴的形式进行陈述,包括选题意义(选题的价值、论据的独立性和新颖性、文献收集与查阅文献的新颖性和前沿性)、研究内容(学术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论文提纲(思路)。学员须对每一个问题的阐述、论点、论证方法等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交至主楼513办公室(联系电话:885094716);同时在图书馆208室,由图书馆统一维护、保存、更正,并在答疑台进行预热,请大家随时注意关闭电子屏幕,以便提示答疑。学生需按规定提交电子版毕业设计任务纸质档,提交纸质档资料。其余材料必须准备齐全,且符合要求。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办法(试行)为确保2019届全省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小编: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毕业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加强诚信机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教育部关
1、检测范围所有拟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和已通过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取得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均按不超过1:3的比例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5%)。
2、检测时间和要求(一)提交纸质检测材料(仅限个人申报时间,以密封好附件形式命名):各培养单位;(二)检测内容:以能够满足评审条件提供的学位论文文献信息,对学术观点、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数据及结论进行分析与解释,能反映学位论文作者及其导师科研成果的基础上,重复性地将该项成果列入学位论文专家鉴定表中,并注明此项成果为学术价值或科学意义等属性。(三)检测结果应包含详细查重报告、整体相似比、去除引用后的重复率、去除本人已发表论文比率。在学位授予日期“双盲评议”(第一轮至五次)前,如需参加抽检,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次提交,经检测合格方可参照《广东科技学院研究生违规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行。
3、检测结果异议处理1.未抽检硕士学位论文的文字复制百分比<30%的认定为“无原则性错误”(百分比≥30%),视为不合格论文,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年级情况给出最终结果。2.学位论文“查重”结果的说明(a)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认定与处理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学位论文文献库(大学生论文联合比对库)、检测范围(仅限个人使用)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汇总后填写《广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结果异议处理办法(试行)》(附件四),经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汇总审阅同意后可参考“双盲评审”的结果,并按照学籍管理、课程综合水平、成绩考核等情况进行处理,并向研究生秘书报送学位论文复印件。
万方论文查重 大学论文降重 论文重复率高80%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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